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首页 分院导航

中职(五年高职)免学费审核标准
时间:2018-06-05 14:26:57   来源:    点击:

一、    减免学生范围:

1、中职一、二、三年级、高职前三年,涉农专业学生、农村户口(含县镇)学生、城市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10%比例减免。

二、户籍性质的辨别:

    1、户别为:农业、粮农的为农业(全部可申请)

   2户别为:非农业 户籍所在地到县或县级市的为县镇非农(全部可申请)

3户别为:非农业 户籍所在地到地级市的为城市(必须有特困证明)(持有特困证明可申请,比例在城市非农户口、非农专业总人数的百分之10

三、地级市共13个,名单如下: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鸡西、七台河、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双鸭山

四、  材料收集

1、免学费申请表填写完整(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及签字)

2、户口的首页(有户籍所在地章)

3、学生本人页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特困证明(城市的学生)

6、          核实户籍性质和户籍所在地是否正确。

    五、减免学费标准

1、三年中职涉农专业每生每年1680元。

2、三年中职非涉农专业农村及县镇户口每生每年2400元。

3、三年中职会计专业农村及县镇户口每生每年2640元。

4、五年高职前三年涉农专业、农村县镇户口每生每年2500元。

相关热词搜索:学费 标准

上一篇:关于2018年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相关操作的说明
下一篇:关于评定中职(五年高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要求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