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首页 分院导航

关于2018年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相关操作的说明
时间:2018-06-05 14:26:34   来源:    点击:

为了优化黑龙江省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实现助学贷款工作的无纸化办公,方便学生操作,便于高校、教育局资助中心管理,减轻各相关单位工作压力。2018510日起学生将通过“华安助学”APP来完成助学贷款的相关操作,现将2018年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相关操作做如下说明:

一、“华安助学”APP的使用

1、“华安助学”APP适用对象为2015年及之后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目前开放了生源地和校园地续贷、毕业生还款确认、展期申请功能。贷款申请、提前还款、卡号变更、还款计划等功能在71日正式开放使用。2014年及之前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无法使用“华安助学”APP的相关功能;

2、下载方式:关注黑龙江国家助学贷款官方微信平台“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下载“华安助学”APP

3、2015年及之后申请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应使用手机安装“华安助学”APP,使用身份证号和华安保险网上自助系统“www.gjzxdk.com”的密码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如忘记密码可使用APP找回。

二、续贷

1、2014年及之前申请,生源地的学生,由就读高校在回执单上盖章,学生交给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续贷;

2、2014年及之前申请,校园地的学生,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确认续贷,学生需携带身份证;

3、2015年及之后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确认续贷。

1)学生需携带手机、身份证、贷款银行卡参加面签;

2)如因特殊情况没有进行面签的学生,高校需登陆华安学贷保险网上自助系统“www.gjzxdk.com”,对未面签还需续贷学生进行续贷确认,并指导学生下载、安装、登录“华安助学“APP,学生上传人证合照后由华安保险进行审核,完成补签。

三、还款确认

1、2014年及以前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需签署纸质还款协议,学生需携带身份证、还款协议2份、信息表1份;

2、2015年及以后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的学生,华安保险工作人员到校与学生面签,需使用APP签署还款协议,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手机。

四、展期

1、2014年及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

生源地学生到教育局资助中心,校园地学生到高校资助中心,领取《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3份,盖章。510日至7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原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哈尔滨银行助贷中心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

2、2015年及之后申请的贷款学生。

1)生源地学生,510日至720日,登录“华安助学”APP,使用“展期申请”功能,填写“展期申请”,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完成展期申请。由资助中心老师进行审核,学生使用APP可查看办理状态;

2)校园地学生,510日至720日,登录“华安助学”APP,使用“展期申请”功能,填写“展期申请”,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下载打印“展期申请表”,由高校资助中心盖章。学生使用APP拍照上传“盖章的展期申请表”,完成展期申请,学生使用APP可查看办理状态。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省 助学贷款

上一篇:关于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老生续贷工作流程重要调整的通知
下一篇:中职(五年高职)免学费审核标准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